邯郸市峰峰矿区机构编制网
三定规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三定规定

邯郸市峰峰矿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8-28 点击次数:?
【字体:

邯郸市峰峰矿区农业农村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峰峰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邯办文〔20191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邯郸市峰峰矿区农业农村局(简称区农业农村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推动全区三农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农办秘书组,负责处理区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区委、区政府三农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制定,统筹督导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协调推动发展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棉、油、菜、水果、肉、蛋、奶、蜜、渔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全区农业资源调查、区划与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制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级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省级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委、政府和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职能转变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 农民全面发展, 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高效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农业竞争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防、严管、 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涉农项目资金链条监督,切实提升国家、省和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有关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原区农业局(林业局)管理的蔬菜办公室(林业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蔬菜行政管理职责划归区农业农村局。

(三)原区农业局(林业局果树(水果部分)管理职责划入农业农村局。

(四)指导协调区农协总会有关工作。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