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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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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审批服务体系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省、市乡镇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ー、充分授权赋权。按照省市“应放尽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权限赋予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确定的赋权清单,做好衔接落实工作,认真履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措施。健全完善审批与监管衔接机制,落实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第一批确权赋权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要在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确权赋权,并全部依法实施;第二批赋权下放事项,要在2020年12 月30日前完成委托手续,赋权乡镇依法实施。
二、完善清单制度。区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以《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区直部门实际,建立完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承办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本级负责的以及赋权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区直部门延伸至乡镇的审批服务事项要统一纳入清单制度体系,最大限度进驻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各乡镇按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步扩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
三、规范场地设施。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的原则,有效整合乡镇和区直部门基层站所的办公资源,设置“一站式”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满足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和办理需要,实行开放式、大厅式集中办公。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开展活动的要求,设置村和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室,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根据乡镇、村和社区人口数量和业务量,统一规范设置服务标识、服务窗口和服务设施。
四、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全科”综合受理模式,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独立完成受理工作的能力,减少群众等待时间。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行线上受理审查、审批办结、现场出证,提高服务效能,降低办事成本。已审核批准的证照,由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统一送达。根据自愿原则,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提供证照资料邮寄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跑办次数。
五、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印章管理,各乡镇和街道要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乡镇和街道实施的审批服务事项,要统一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新印章具备全省通用效力。委托乡镇和街道的审批服务事项,仍使用委托机关的委托审批业务专用章。
完善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提供服务指引,优化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窗口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投诉受理、责任追究、AB岗值守等制度,不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授权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对下放的权力实施常态化跟踪、督促和检查,防止权力“一放就乱”,确保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肥乡县编办
责任编辑:肥乡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