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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县委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宣传、信息、安全、提案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新闻应急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重大和全局性调查研究;指导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县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制化建设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机构编制研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情况,监督检查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编制总额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会同有关股室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级和股级领导职数管理台账;组织实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同有关股室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职数使用核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行政股。组织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县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工作;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负责拟订全县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其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协机关、县政法机关、民主党派县级机关、县级人民团体机关、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拟订省、市委编办下达的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分配使用建议方案;负责各乡镇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党委、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县机构编制分类,起草全县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分级分类;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编制事宜。

(三)事业股。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政策,负责改革共性问题的研究和衔接,提出对策建议;按照全县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的要求和进程,创新和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承办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具体事项;贯彻执行省、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机构编制标准;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县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使用核准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来信来访,负责“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和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负责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东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指导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管辖范围内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和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社会服务;承担县直机关和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