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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东光县“三举措”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 2020-09-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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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委编办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提质增效。

一、事项下放,推进基层治理打开新路径。

依法依规下放。按照东光县县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东政字〔2020〕18号)文件要求,该县各乡镇现有行政处罚事项为90项。履行委托手续。对委托下放的事项,涉及执法的县直部门同各乡镇签订了委托协议。县司法局、县财政局联合为各乡镇办理了《罚没许可证》。规范执法行为。司法局先后为乡镇编制了执法流程图、执法程序、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执法装备清单等,助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效运转。

二、多样化培训,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新加强。

制定计划,加强培训。该县9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员共计96人参加了3次由司法局组织的培训。县司法局专门制定了培训计划提前为新增执法人员印制了《行政执法基础理论汇编》,并专门聘请了沧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刘洪刚授课。积极学习,加强自身业务能力。该县各乡镇积极组织内部业务学习,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制定每周学习计划,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相关工作,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其中找王镇一是聘请下放处罚项的相关单位业务骨干为执法队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聘请了第三方石家庄某安全评估公司的专家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评估,执法队全程跟班学习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了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能力。亮证执法,加强执法规范性。该县在执法人员考试结束后,对新增执法人员按照程序录入系统,经过沧州市司法局审核、河北省司法厅审批后举行乡镇综合执法证的发证仪式,共发放执法证92本属于全市首个发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证的县。

三、部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汇聚新动能。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该县以县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名义制定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过渡期间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的要求,落实相应对接的执法人员及分管领导,协助乡镇执法,为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征求县直部门意见。通过召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邀请11个涉及执法工作的县直部门主管领导为乡镇工作提出意见。各部门共计提出30余条改革注意事项,除加大监管、落实制度、严守程序、规范执法、加强培训及沟通之外,统战部民宗局还针对特殊性群体执法需注意的工作特别提示,要坚持保密原则等,极大程度为乡镇执法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下发以来,该县各乡镇积极与县直有关部门联络沟通,处理了不法商户散煤销售、倾倒医药垃圾、土地违建及环保问题(塑料彩印)等案件、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开展行政检查、先后同派出所等执法单位联合组织了“沿383省道农村集市专项治理”“非法占地城建专项巡查整治”“环境安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并加强日常巡查,充分发挥网格员和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执法过程中的监督、联动作用,极大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中共东光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中共东光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