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534347715523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清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清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质量提供检验技术保障。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酒类食品、食品添加剂质量检验,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 | |||
住 所 | 清河县挥公大道 | |||
法定代表人 | 许长英 | |||
开办资金 | 896.1418(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96.1418 | 943.8918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开展抽检检验工作。2月份,我中心结合县局食品股提前谋划、联合印发了《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暂行工作计划》,全年完成食品抽样检验1460余批次,覆盖全县县域,检验发现不合格11批次。 (二)加强质量监控及监督,提升能力。以提高检测能力为目标,全年开展31次监控工作、开展31次监督工作,包括人员比对、实验室比对、加标回收、仪器比对等。 (三)参加并通过了10次能力验证,通过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 T108)能力验证项目“橄榄油中苯并(a)芘”等13个项目。 (四)发挥技术优势,提高技术能力。联合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修订了《甜菊糖苷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辣椒提取物中特丁基对苯二酚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定》2个地方性标准,联合相关单位申请了《酸化双孢菇罐头生产方法》的1项专利。 (五)立足检测,服务企业。开展服务企业的工作,寓检验于服务,为企业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提供技术帮助,为我县5家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及培训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获得证书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60300140453,发证日期:2016年3月8日,有效期至:2022年3月7日,发证机关: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