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534582438853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清河县路灯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清河县路灯管理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保障城区照明设施完好,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编制城区路灯建设资金计划;研究拟订城区路灯设置计划、设计和安装工作;负责城区路灯的改建工作及照明设施管护;负责城区照明设施迁移和拆除;依法查处违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 | |||
住 所 | 清河县嵩山路 | |||
法定代表人 | 许保锁 | |||
开办资金 | 5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差额补贴) | |||
举办单位 |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 | 55 | |||
网上名称 | 清河县路灯管理所 | 从业人数 | 12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今年以来,在城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所认真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路灯维护、管理的中心工作,始终践行方便群众的服务理念,不断追求更高的工作效率,更优的服务质量,更快捷的运行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照明设施维护加强化、日常巡查常态化 我所2019年累计维修路灯3321盏、处理电缆故障51余处、更换电缆1310余米、扶正灯杆及更换破损灯头55余个,并坚持每日定时对城区路灯照明情况进行巡检。对巡查出的问题做到限时跟踪维修,始终保持城市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98%以上,为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和方便群众工作生活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维修夜景亮化,扮靓城市风景 2019年对挥公大道、太行路进行路灯进行维修。本次工程共计维修“弓”字形62套,“中国结”58套,“红灯笼”81余个 (三)完善亮化工作,力争路灯全覆盖 为全力做好创建国家文明县城,及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给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方便的出行环境,我所本着“有路就有灯,有灯就要亮”的原则,努力让城市照明无死角,无盲区。从4月初起,我所对全县小街巷路灯安装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目前,已对运河街、武松街、荣盛街、荣合街、育才街、龙江街等小街巷进行了路灯安装77套。并对武松西街的路灯工程进行改造新装。 (四)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为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市民出行便利,对于突发的线路故障、设备故障,我所始终坚持3-5个工作日内给予修复。运用多种手段开通交流平台,虚心倾听市民的呼声。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安排巡查人员24小时接听及搜集整理社情民意,认真做好接听记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实地察看并及时回复维修情况。2019年共接收来访电话62起,维修完成率99%,群众满意率98%以上。 2020年路灯管理所将从自身做起,查找不足,持之以恒地做好路灯管护工作,确保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达标。并继续发扬新清河精神,以建设绿色城市照明为目的,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城市照明建设及维护水平,为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建设美丽清河再做贡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