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185MB0U51550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鹿泉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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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鹿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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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防火检查 灭火救援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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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泉东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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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洪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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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65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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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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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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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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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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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6.3 |
18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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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鹿泉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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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8年无变更,无未按时限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申请相关登记事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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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章程 在鹿泉区委、区政府、区公安局的领导下,严格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圆满完成年度工作和章程规定内容。 二、具体业务活动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防火检查 开展9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单位2932家,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670处,临时查封单位79家,责令“三停”单位72家,罚款117.6万元,行政拘留62人。 (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建立灭火救援指挥中心,配齐18种基本防护装备,购置奔驰城市主战消防车,增加15名政府专职队员,开展“六熟悉”和实战演练180余次,新增21座消火栓、1座消防水鹤。(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挽回财产损失8300余万元,完成消防安全保卫任务42起。(四)灭火救援 灭火应急救援359起,社会救助21起。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全面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230次,组织大型宣传活动16次,企业培训16次,接待群众7万余人,培训人数28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 建设“智慧消防”,构建火灾防控网络建设,提升整体抵御和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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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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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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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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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李根 联系电话:17603208823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