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528403280609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宁晋县东汪镇东汪第一小学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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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宁晋县东汪镇东汪第一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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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业务范围:小学学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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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宁晋县东汪镇东汪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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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胜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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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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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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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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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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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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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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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宁晋县东汪镇东汪二村小学 .公益 |
从业人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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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年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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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东汪第一小学位于东汪村东北部,建筑面积1094平方米,校园面积7740平方米。现将2017年工作做一下汇报:
一、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坚持学习,学习是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使法人代表头脑中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的理念。正确的理念不会自发产生,只能在学习 实践中获得和强化。因此,必须坚持把搞好学习贯穿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始终。深入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通过学习理清整改思路,落实好整改措施。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二、认真履行校长的义务 在政治上要有高标准;在思想上要有高境界;在业务上要有高水平;在工作上要有高效率;
1、对校领导要求:
〈1〉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应努力保证学校的一切行为合乎法律规范,依法接受监督;依法代表学校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2〉领导学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挖掘学校教育教学潜能,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学校的各项情况,如教育教学实施状况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教职员工流动情况等,接受上级监管。
〈4〉接受校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监督,协同校党组织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青年教育后备力量。
2、对教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1〉督促教职员工遵纪守法,依法代表学校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2〉在组织实施学校重大决策或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时,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员工的意见。
〈3〉关心教职员工的生活。
3、对受教育者应履行的义务:
〈1〉组织教师指导受教育遵纪守法,依法代表学校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2〉代表学校听取学生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释或解决。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了解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对家长应履行的义务:
〈1〉代表学校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生的费用,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2〉调整好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关系,领导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互相一致,相得益彰。
5、提高教学成绩,力争上游。 利用教研活动,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通过备讲批复考各种环节,稳步提升教学成绩。2017年度学校整体工作上了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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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依据宁机编办[2012]56号文件设置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113052800267),有效期2015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1日(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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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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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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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张静波 联系电话:13403297296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