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528403280617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宁晋县东汪镇东汪第二小学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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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宁晋县东汪镇东汪第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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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业务范围:小学学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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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宁晋县东汪镇东汪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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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素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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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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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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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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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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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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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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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宁晋县东汪镇东汪三村小学 .公益 |
从业人数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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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年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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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东汪第二小学是东汪学区中心小学。学校位于宁晋县东汪镇东汪村北部,教学环境优雅,教学秩序井然,建筑面积1351平方米,校园面积8000平方米。学校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教师都是学区的学科带头人,教学成绩位居全县前列,深得社会的一致好评。 现将2017年工作做一下汇报:
2017学年,我校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教育教学中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教师队伍在政治上提高了标准,在思想上提高了境界,在业务上提高了水平,在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首先,做好学校领导的表率作用。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应努力保证学校的一切行为合乎法律规范,依法接受监督;依法代表学校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领导学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挖掘学校教育教学潜能,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学校的各项情况,如教育教学实施状况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教职员工流动情况等,接受上级监管。接受校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监督,协同校党组织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青年教育后备力量。
第二、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督促教职员工遵纪守法,依法代表学校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组织实施学校重大决策或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时,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员工的意见。定期向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通报学校的学期、年度和学年度工作总结,应明确汇报学校教育教学实施状况、学校经费使用和教职工流动情况等,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关心教职员工的生活。
第三、努力保障受教育者应履行的义务。组织教师指导受教育遵纪守法,依法代表学校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代表学校听取学生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释或解决。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了解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第四、保障家长完成应履行的义务。代表学校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生的费用,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调整好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关系,领导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互相一致,相得益彰。严格执行校长、教师接送学生制度,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交谈,征求意见和建议,达到“家校联手、共建校园”。
第五。师生携手,创优争先,连续两学期教学成绩优秀,学区考核位居全学区第一位,被评为东汪镇文明校园。在2017年综合考核中,我校荣获一等奖,并东汪学区先进学校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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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依据宁机编办[2012]56号文件设置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113052800266),有效期2015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1日(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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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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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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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张静波 联系电话:13403297296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