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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编办深入推进“日清日结”制度

发布时间: 2018-11-1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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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编办通过推行“日清日结”制度,强化干部队伍转作风、讲效率、抓落实的意识,督促全体干部认真对待每一天、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对工作持之以恒抓落实,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各项任务,促进编办干部队伍建设及全体机关作风转变。

一、推动领导干部文不过夜、事不隔天。

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日清日结”制度,文件签批不拖延,即收即办,严格执行“第一时间拿出意见、第一时间做出批示、第一时间交办运转”要求,真正做到按无积卷、当日事当日毕。领导干部外出时,对紧急文件在保密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呈报领导签批。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文件快速处理机制,在文件批办签上标注流转各环节的时间,防止出现无故滞留文件的问题。同时要对领导干部文件签批情况进行留痕化管理,由单位办公室统一印制制式登记册,详细记录好公文运转的各个时间节点、领导批示的意见建议等。

二、强化全体机关干部实行日志化工作管理。

各股室要立足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工作质量与标准化管理,切实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和工作提质提效。首先工作日志化。由办公室建立工作日志管理平台,推进工作日志规范化管理和系统化应用。每名机关干部结合岗位实际,每天填写工作日志,简明扼要记录工作内容。其次办事效率化。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对能够量化时间的事项,严格时间节点办理,着力强化干部队伍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保障每项工作都立足一个“早”字、落实一个“快”字,真正让广大干部抓紧时机、加快节奏、提高效率。

三、严格奖惩措施。

一是落实奖励措施。对“日清日结”执行有力、业绩突出者,年终推选为“优秀”个人,优先提拔重用;对较好做到“日清日结”、业绩较突出、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个人,按照1.5倍标准发放当年目标绩效考核奖。二是严格处罚措施。对业绩不佳、履责不力的个人,减半发放当年目标绩效考核奖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履责不力、业绩差,造成重大问题的个人,停发当年目标绩效考核奖和精神文明奖,给予组织调整或纪律处分。

 

来源:沧县编办
责任编辑:沧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