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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通过省级园林城市复查

发布时间: 2015-08-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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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9日至10日,省住建厅邀请省内外专家对我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复查,经过两天的评审检查,我市顺利通过复查。谢荣珂、赵亮等市领导陪同复查。

    在为期两天的复查中,复查组审阅、核查了有关资料,并分组先后深入到运河景观带、人民公园、规划展馆、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地进行检查,实地查看了解我市园林绿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在汇报会上,复查组观看了我市园林城市建设专题片。市长赵亮汇报了我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

    2011年,我市首次获得省级园林城市荣誉称号。为巩固好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我市结合省、沧州市县城建设工作部署,强化“增绿量、树特色”、“建精品、提品位”的园林绿化工作思路,完善机制,强化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保障,规划引领,科学谋划园林城市建设蓝图,做大绿量,提升园林城市整体绿化水平,打造精品,彰显省级园林城市特色风貌,统筹兼顾,提升园林城市整体竞争力,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绿色生态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复查专家组对我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运转高效的创建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创建工作督导、协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为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结合城市自然和人文资源特点,依据《泊头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泊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划,确定了“一环、一轴、五园、九廊、多点”的绿地格局,进一步增加了城区绿量,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1.69%和8.17平方米,城市承载能力和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专家组认为,我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新标准。同时,专家组还对我市进一步提升园林城市创建水平提出建议,希望我市继续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加强规划设计工作,更新建设理念,充分挖掘和彰显运河文化和民族文化,加大城区增绿提质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迈进。

    市委书记谢荣珂对复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专家组为我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表示感谢,他指出,我市将虚心接受复查组的指导,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整治、抓巩固、抓提升,继续做好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城市品味、改善市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宜业宜居、绿色生态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来源:泊头市编办
责任编辑:泊头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