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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取...

发布时间: 2016-10-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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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16〕14号)精神,经政府研究决定,对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衔接。为确保衔接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政府共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73项(取26项,下放47项)。经梳理核对,我县共涉及12项,其中,衔接取消6项,接收下放6项。

二、严格要求

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从行政权力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对省政府部门取消的事项,各部门要认真核对,对涉及事项要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与保留实施的审批事项合并、重组或以新的名目取代搞变相审批。同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对接收的事项,相关部门要制定接收事项承接方案,规范管理措施,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三、及时公开

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柏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

 

 

附件1.doc
附件2.doc

来源:柏乡县编办
责任编辑:柏乡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