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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国市委政法委员会三定规定

信息来源:安国市编办 发布时间:2020-08-27 发布者:安国市编办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国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5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安国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为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市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保定市委的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确保全市政法单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安国、法治安国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加强对全市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指导政法单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市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协调和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代管市法学会。

(八)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联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动全市政法系统智能化工作,指导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委政法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对外联络股)。协助领导了解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全面情况。督查督办中央、省委、保定市委、安国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后勤、固定资产管理、保密、安全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研究法治安国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掌握全市政法改革情况,组织研究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承办联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法学会有关具体工作。

(二)政工股。配合市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措施。负责了解政法单位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和岗位履职情况,指导和推动党的有关队伍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求,负责市直政法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科级干部任免初步审核工作。指导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政治督察,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全市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承担安国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安国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有关工作。负责市委政法委机关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政法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办综合协调政法系统宣传工作及先进典型培树。负责全市政法系统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政法系统政法文化工作。指导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和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政法单位落实教育培训计划、抓好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统筹指导和协调推动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三)综治督导股(综合治理指挥中心)。调查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建议,指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协调校园、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政治安全及督办股。统筹协调指导社会稳定工作,收集、研判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对重大隐患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全面掌握重要不稳定苗头隐患,对敌情、社情、舆情进行分析评估研判,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危险管控。统筹协调和督导政法等单位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风险。对重大突发稳定问题,启动应急处突指挥体系,指挥、协调、调度政法等单位完成应急处突任务。

统筹全市政法系统信息化工作,制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阶段目标。组织全市政法系统信息化基础性、公共性设施项目规划、建设。指导政法智能化建设,协调政法网与其他电子政务系统融合发展。指导全市政法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委政法委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工作。

(五)执法监督股(涉法涉诉股)。监督检查全市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指导推动全市政法单位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保定市委政法委、市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市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协调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组织协调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全市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加强政法新媒体规范管理和网评队伍建设,综合协调政法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协助市委主管部门做好全市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六)反邪教协调股。调查研究全市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建议。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专项斗争活动。指导全市反邪教协会建设和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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